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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传来公诉声:康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首起案件

时间:2025-08-30 10:56: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受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8月29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在康县综治中心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进驻县综治中心“一站式”办案优势,成功快办、快结、快诉了入驻后的第一起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高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被告人朱某某非法持有枪支,该行为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办案优势,迅速开启办理流程,推动办案提质增效,运用速裁程序实现简案快办。


在案件办理中,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入的法治教育,促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同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依法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整个案件从受理到宣判,用时大幅缩短,真正实现了快审、快办、快结,做到了情理法的融合,“三个效果”的统一。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康县检察院进驻综治中心后,发挥“一站式”办案优势的生动实践。不仅有效打击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也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康县检察院将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精神,按照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的要求,凝聚合力不断推动“一站式”案件办理模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高质量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提高轻罪案件处理效率,为维护康县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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