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检党发〔2016〕22号
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确定八个乡镇检察室主任的通知
本院各科室(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尽快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工作的通知》(甘检发政字〔2016〕75号)精神和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检察室的通知》(甘机编发〔2016〕69号)要求,批准康县设立乡镇检察室八个,建制为正科级,人员编制从全省空缺的政法专项编制内调剂解决,要求乡镇检察室主任为正科级,在入额的检察官中优先选择。现根据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就我院派驻乡镇检察室主任人选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阳坝检察室
管辖范围:阳坝镇、铜钱乡、两河镇
人员数量:5人
分管领导:史朝斌(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反贪局长)
主 任:史朝斌
联 络 员:帅 琦(反贪局副局长)
阳坝镇、铜钱乡、两河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二、派驻白杨乡检察室
管辖范围:白杨乡、三河坝乡
人员数量:4人
分管领导:刘俊武(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纪检组长)
主 任:成玉耀 (公诉科长)
联 络 员:李 蓓 (公诉科副科长)
白杨乡、三河坝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三、派驻城关镇检察室
管辖范围:城关镇、王坝乡、岸门口镇
人员数量:5人
分管领导:王继康(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
主 任:王继康
联 络 员:石冠群(助检员)
城关镇、王坝乡、岸门口镇三乡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四、派驻望关镇检察室
管辖范围:望关镇、长坝镇
人员数量:4人
分管领导:张 琛(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
主 任:王正宪(监所科长)
联 络 员:赵 波(司法警察)
望关镇、长坝镇两乡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五、派驻豆坝镇检察室
管辖范围:豆坝镇、店子乡、碾坝镇
人员数量:5人
分管领导:杨金龙(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
主 任:李彦鸿(控申科长)
联 络 员:赵国栋(办事员)
豆坝镇、店子乡、碾坝镇三乡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六、派驻周家坝镇检察室
管辖范围:周家坝镇、太石乡、平洛镇
人员数量:5人
分管领导:刘竖雄(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
主 任:刘竖雄
联 络 员:谢连武(司法警察)
周家坝镇、太石乡、平洛镇三乡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七、派驻云台镇检察室
管辖范围:云台镇、大南峪乡、迷坝乡
人员数量:5人
分管领导:刘俊武(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纪检组长)
主 任:柴 宏 (反渎局长)
联 络 员:寇 琦(反渎局副局长)
云台镇、大南峪乡、迷坝乡三乡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八、派驻大堡镇检察室
管辖范围:大堡镇、寺台乡
人员数量:4人
分管领导:王金文(检委会专职委员)
主 任:王金文
联 络 员:马英航(助检员)
大堡镇、寺台乡两乡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2016年11月29日
分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公安局、法院、司法局
各乡(镇)政府、各检察长、检察室主任
康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2016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