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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康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时间:2016-11-04 15:29:10 来源: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五小”建设成果,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的关键之年,为提升精神文明生活水平,推进康县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台阶,再创荣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市院总体工作部署,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省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努力实现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2016年在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工作中,康县人民检察院力争在现有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的基础上,争取创建成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带动全院干警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提高机关精神面貌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三、创建重点

(一)围绕思想中心,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干警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全面、系统、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积极引导干警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总体目标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实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改进执法方式,努力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纪律作风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检察机关建设的主线,摆在首要位置。教育中要注重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宗旨意识,自觉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落实到执法办案中,满怀深厚的感情为老百姓执好法,用好检察权。要注重强化机关公务纪律,认真解决“第一道门槛”难进、“第一形象”难看和机关公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形象。

3、继续抓好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以检察工作主题和职业道德为重点,切实把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针对检察人员在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各个时期出现的各种现实思想问题,随时进行教育疏导。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思想教育规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健全完善经常性教育机制。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教育干警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家庭和睦、同志友爱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

(二)立足本职工作,努力树立机关文明形象

1、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规划。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要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广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正规化分类培训,提高领导素能、业务技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读书报告会、交流会、演讲会、技能竞赛等活动,使学习成为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

2、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对创建文明机关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推进检察宣传工作方式和表现形式创新,增强检察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注重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的预警、监测、研判机制、重大舆情快速反应机制以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涉检舆情引导专题培训,依法妥善处理敏感案件舆情。

3、注重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重视先进典型的发现、挖掘和培养,树立和宣传体现检察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人格魅力的先进典型。开展先进事迹报告,大力讴歌先进事迹,弘扬高尚情操。探索建立先进典型公开评选机制,改进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推进典型宣传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在各方面的带头和表率作用。

2、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司法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提升职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努力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操守。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动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双联扶贫、大型社会活动以及传统节日等方面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检察文艺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农村、机关、学校和企业宣传法律知识,改善检察机关公共关系,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4、加强文明执法办案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办案执法过程和执法活动的监督,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人文关怀,作到“满怀深厚的感情为老百姓执好法,用好检察权”。

(四)严格科学管理,大力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抓好制度规范化建设。按照标准化制度体系要求,结合工作岗位和业务性质的不同,建立各类检察人员岗位规范,明确职责要求,增强检察人员责任意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运行。健全完善检务、业务、队伍建设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最佳效果。

2、搞好绩效管理。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警个人岗位责任制为核心,按照“一岗双责”相一致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整治“庸、懒、散”的不良作风,不断完善目标责任、量化考核、激励约束、动态管理制度,强化干警的工作责任心,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干警的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3、建立文明机关长效管理机制。将创建活动的内容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警岗位责任制,明确争创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各部门对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讲评、有落实、有实效,推进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抓好文化育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1、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抓机制建设。争创有文化品位检察院,争做有文明素养的检察官”为目标,积极探索文化强检、文化育检、文化惠检、文化治检的检察文化建设发展思路,推动建立以精神理念、行为规范、制度管理为一体的检察文化体系。通过大力倡导学习风气、拓展文化交流阵地和平台、培育文化人才等,提升检察人员的素养和水平。

2、结合工作抓活动开展。以调动和激发干警创建热情出发点,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科学的娱乐观,寓学习于活动之中,寓情趣于学习之中,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书画、征文、歌咏、演讲、体育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氛围。

3、积极构建文化建设平台。提升检察机关办公场所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办公、办案区域的文化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图书室等文明活动阵地,建设好“检察官之家”、“警示教育基地”,使其集图书报刊阅读、网络活动空间、文化活动交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的文化平台。

四、方法步骤

为全面实现创建目标任务,创建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2月--4月),要结合本院、本部门实际工作特点,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口指导,负责科室具体落实”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制定创建工作细则,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制定细则(2016年5月--6月),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细则,规范和完善创建活动内容。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7月--2016年8月),创建办结合创建实施细则,监督各科室对照创建目标任务,认真抓好本科室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创建任务全面落实。

第四阶段:督查检查(2016年9月),创建任务全面结束后,创建办要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和细则,对每一项创建任务和每一个科室创建工作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不规范、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督促其进一步整改,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阶段:迎接评比考核(2016年10月),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后,及时申报县精神文明办报告市级省级精神文明办检查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抓好创建活动,成立由康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领导组织机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政工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创建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六、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出成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检察机关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提升自我的具体体现。对于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法律监督,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展示检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后的新风貌、新气象,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提升检察机关文明形象和美誉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组织机构要健全,一把手要负总责,必须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创建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抓出成效。

(二)认真规划,扎实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省、市、县精神文明办城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落实任务,认真解决好每一个问题,切实抓出成效。

(三)抓好结合,推动发展。要把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与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检察改革结合起来,与文明执法、文明接待、文明办公、文明管理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有效载体,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努力使创建活动成为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充分展现我院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和机关特点,扎实有效、坚持经常地开展好 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

七、总结报告

创建活动全面验收结束后,我院创建办要认真总结汲取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办总结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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