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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6 09:49: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1日在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和“争先进、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共有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15项主要业务数据排名全市前三。

一、积极主动履职,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县委决策部署,自觉在康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中找准定位,主动履职,努力为之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检察保障。

(一)着力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意见”和省院“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机制,更加重视同等对待、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优化服务长效机制,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性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结合“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拓展年”,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邀请县工商联等9家单位,参加省市组织的视频培训2次,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人次,涉营商犯罪监督撤案1件,非国有公司人员不诉1人,联合县工商联走访全县15家企业,护航民企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检察保障。

(二)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围绕中国康养示范县建设目标,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治,促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村镇。积极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祥和的社会环境,办理涉脱贫领域案件16件,起诉涉农犯罪6人。落实县委1号文件,持续开展派驻帮扶,选派3名年轻干警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配合镇村开展工作。

(三)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紧盯县委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的目标,服务康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推进“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康县”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查批捕4人,审查起诉6人。围绕水资源保护、河道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等突出问题,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6件,办案数居全市第一。

(四)积极参与筑牢防疫屏障。全面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打击涉疫犯罪,助力疫情防控,办理涉疫犯罪1件1人,对所在社区开展督导检查7次。全院干警闻“疫”而动,前后派出20人,参与全县疫情流调,轮流在社区担负24小时值守任务,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严格开展防疫检查、人员信息摸底等工作,持续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网。

二、敢于担当作为,助推平安康县法治康县建设

我院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助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从严追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受理赌博案件7件14人,审查起诉2件6人,受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件9人,审查起诉1件8人,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4件69人,审查起诉19件57人,审查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3件3人。深化与县人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出台加强协作实施意见,共商金融监管之策,多措并举强化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大力开展防范金融犯罪宣传教育,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3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问题40余人次,营造全民防范金融风险的良好氛围。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3件60人、审查起诉159件234人,其中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35人、批捕2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案件10人,批捕2人,起诉暴力犯罪3人,批捕3人,特别是提前介入,依法报请追诉了20年前抢劫、放火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立足职能依法惩治腐败,加强侦捕诉协作衔接,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挥上下联动优势,坚决惩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抽调3名干警参与省市专案,先后办理了市院交办的武都监狱王某某、杨某某、司某某等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等大要案件2件7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

(四)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把诉源治理理念融入检察履职,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为县域治理提供法治服务。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助力康略高速公路建设、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积极推行检察环节刑事和解,达成刑事和解8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主题宣传30余场次,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办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尤其是根据我县改装射钉枪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展综合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制发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很好地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用心用情司法,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我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优做实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满、安全感更强。

(一)倾心尽力改善民生民利。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健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运用诉前程序,办理食品药品案件1件。在全市率先开展“消”字号药品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我县部分药店存在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等医药产品情形,依法开展调查,发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制度,受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依法不起诉4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履职审查。深化法治副校长校园普法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场次,发放“强制报告”等各类宣传海报、资料3000余份。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校园安全管理。针对我县部分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引发刑事犯罪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动全面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1起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学生,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对其监护人及未成人进行了教育训诫。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被省检察院向省委政法委推荐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典型案件。

(三)依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开展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化“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涉“两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帮助网络信息犯罪57人,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常态化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了受害人家属的燃眉之急。

(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现所有信访案件线上办理,回复答复全流程监控。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严格执行院领导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制度,院领导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件。做好重点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依法用心用情解决群众信访难题。坚决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共接访7件,包案化解重复信访3件,确保无涉检进京访。加大涉检信访积案清仓力度,防止新生积案。坚持依法处置,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四、强化检察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始终坚持以监督办案为重点,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精准量刑、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制度,持续抓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依法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9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134人,适用认罪认罚213人,不断降低诉前羁押率。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监督,监督立案、撤案共8件,纠正漏捕、漏诉6人,纠正侦查活动不当10件,对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无理由上诉案件启动抗诉程序,维护一审裁判严肃稳定。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人,建议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2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案1人。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精准监督。重点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和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件;在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深入法院开展案件评查阅卷,全面梳理案件审理流程,强化对实体认定、适用程序和准确适用法律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裁判正确、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件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一手托两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办理案件3件,办理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结合“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交通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公安治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促进和解、督促履职、纠正违法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件,并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代表,聚焦公共利益保护,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共排查线索37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国财国土保护,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开展“国财国土”领域案件专项行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件,监督上缴土地出让金200余万元,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转载,有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案例汇编,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和效能。

五、坚持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等要求,自觉以过硬本领担当履职。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增加司法的亲历性。完善员额检察官增补和退出机制,新增检察官2人。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建立数据会商研判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协作。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建设,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印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办法》,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累。落实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设置不起诉公开宣告室,增强司法威严。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现代化学习型检察院、检察官建设。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坚持线上线下培训,分层分类培训120人次,组织干警轮流上讲台授课22场次,有一名干警在检察日报发表理论文章,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推荐选拔配备5名全日制本科以上的优秀年轻干警担任中层干部。全力推进融合机关党建、荣誉室、图书馆等为一体的机关文化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坚持科技强检,切实发挥辅助办案、服务决策、科技助力作用。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情况24件。实现了手机终端请销假、派车运维审批备案公示。深化院内检务督察,对全院机关纪律、作风、环境卫生等进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及时向县委、市院党组汇报重要工作,全面贯彻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检察等专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开展法治进校园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人大代表精细化精准化联络,按时走访人大代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1人次参与检务公开和案件监督活动。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立律师值班室,预约50次,复制案卷资料100多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在人大、政协的支持下建立听证人才库,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听证42场次。

  各位代表,康县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改进:一是对标新发展理念,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多;三是检察干警的现代化办案能力仍滞后于新时代的新要求,改革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破解。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院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及《陇南市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康县加快绿色崛起,实现美丽富民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坚持“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之基;把思想理论武装抓得更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更新,在司法办案中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得更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切实担负新征程新使命。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积极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123335”工作思路,结合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落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发展的切入点,确保检察工作更加精准服务地方发展。

三是以检察为民为重点,保障民生民利。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法诉求,避免程序空转,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调整检察监督方式,依法妥善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刑事案件,认真做好涉疫风险防范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坚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四是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办案生命线,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深化巡回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加强检监衔接配合,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五是以深化司法改革为突破,提升检察质效。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围绕数字检察战略,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司法办案和管理质效。

六是以过硬队伍建设和坚实基层基础为支撑,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完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优化检务管理,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康县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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