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云鹏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第六到第九章内容,领学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第11条至第30条内容,围绕学习教育主题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要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通过集中学习,全体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更加鲜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行动更加自觉。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本质属性、核心要义,始终把牢加强作风建设的正确方向。要强化履职尽责,始终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加强作风建设,筑牢作风防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将推进检察机关内部作风建设作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良好的作风树立检察形象。要持续一体推进以学促改,坚持学以致用、学用贯通,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度融合。
一名班子成员、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立职本职,围绕“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