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土局等单位,在康县市政广场集中开展了以“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尊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既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金文、控申科长李彦鸿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通过悬挂横幅、布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工作人员宣传了《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邪教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我院结合六项重点工作,重点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和案例展板。在活动中我院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摆放各类宣传展板10余块,解答有关法律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对宪法知识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也对检察机关当前的工作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也加强了全民防范意识和维护宪法的能力,为构建“法治康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