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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2-22 15:30: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4月8日,县委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6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巡察有关规定,现将中共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扎实做好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切实提高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条梳理、逐条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院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院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导,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和任务分解。二是强化内部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详细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个月10日前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学习形式,开展研讨交流,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已整改完成。

  (2)关于“部分干警学习主动性还不强,自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在统筹安排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制定自学计划,提升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在学习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对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进行有计划、有系统地学习,开展学习能力测评,要求每一位干警熟知“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建立学习积分通报,采取奖惩措施,狠抓甘肃党建和学习强国内容学习。已整改完成。

  (3)关于“党组对干警的自学督促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实效。定期对学习情况,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审阅并进行通报,全面掌握干警学习情况。二是重视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质效。利用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会等不同层次会议,全面学习两会精神,并适时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辅导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提升学习质效。已整改完成。

  问题2: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还存在不足。

  (1)关于“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帮扶计划进行细化,根据村情,制定切合实际帮扶措施。按照县委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情况,开展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动员、支持贫困户发展花椒等扶贫产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帮建工作,资助帮建资金五万元,并深度参与百村千桌万窗工程。二是对帮扶工作队进行约谈,要求驻村帮扶队员积极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参与村上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具体工作任务。已整改完成。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台账运转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确定专人负责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台账的运转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自查自纠,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建立落实整改销号台账。已整改完成。

  (3)关于“对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次数少,落实措施不多,抓常态的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的工作制度,院党组每一季度至少进行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形成意识形态学习台账。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问题1: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严

  (1)关于“差旅费填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聘请第三方对财务进行审计,同时邀请市院检务督查处和计财处督导检查。二是加强和完善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要求,严格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把关口,严格审批差旅费,严把报销手续,要求报销凭证齐全,发票内容齐全。已整改完成。

  (2)关于“劳务费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审批劳务费、维修费报销凭证,对报销附件不齐全的不予审核支付。强化内部控制,不断完善财务支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已整改完成。

  (3)关于“车辆加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车辆管理。落实外出派车审批制度,重点强化加油审核审批管理,按照车牌号分类管理。已整改完成。

  问题2:来信来访案件材料归档不规范

  (1)关于“来信案件登记编号为重号。”的问题。

  整改情况:控申科健全来信来访归档制度,强化来信来访工作机制。控申部门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好本部门来信来访工作相关制度,对来信来访做好台账记录。已整改完成。

  (2)关于“转办通知单编号为重号”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案件材料转办工作,确定专人进行案件材料转办工作,做好转办案件登记,定期查看核对登记台账。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问题1:检察院党组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欠缺

  (1)关于“党组2018年、2019年、2020年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组和支部会议精神,并研究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小组贯彻落实院党组会议精神制度,形成以制度保障落实的机制和效果。已整改完成。

  (2)关于“党组下属党支部、党小组学习贯彻党组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组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层层部署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党组定期不定期的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并对党支部、党小组各项活动及各类台账记录进行检查。已整改完成。

  (3)关于“存在以文件学习文件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点整治干警平时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强化对文件内涵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避免浮于表面。已整改完成。

  (4)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清单,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强化会风会纪,提出批评建议,并做好回应认领和表态发言,对查摆出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台账,安排专人收纳整理,定期归档,做好整改销号。已整改完成。

  (5)关于“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风不严谨、不扎实,存在穿靴戴帽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会风会纪,规范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范称呼,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对提出的问题积极认领整改。已整改完成。

  问题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

  (1)关于“党组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狠抓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的建章立制工作,履行好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结合检察业务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一岗双责清单”,并按照我院实际情况,紧紧围绕“谁承担、承担什么,怎么承担”提出具体的责任分解。领导班子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已整改完成。

  (2)关于“党组2018年、2019年、2020年集体约谈多,但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党组领导作用,院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科学设置党建议题,每月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台账。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认真扎实的整改落实,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县委第五巡察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扛牢巡察整改责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必须要以绝对忠诚的态度抓整改,院党组和班子成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监督、政治体检,做到不推卸责任、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按照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力求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能到人到岗到责。

  二是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举措。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梳理,对整改措施作进一步细化,对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所反馈的意见从严从实抓整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死角,确保整改有效。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对涉及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问题,我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落实具体办法,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同时,坚持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9-5121362(被巡察单位固定电话)

  邮政信箱:康县城关镇孙家院村王家院社2号

  邮政编码:746599

  电子邮箱:kxjcybgs@163.com

 

 

                                                         中共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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