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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县派驻乡镇检察室 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

时间:2017-10-27 13:57:24 来源: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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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康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县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培训推进会,会议由县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金龙、张琛、县委组织部非公党委书记郭有明出席指导,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俊武主持,全县21个乡镇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和8个派驻检察室主任和副主任等36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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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围绕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性,服务基层群众的必要性,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性做了开班致辞。张琛副检察长从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背景、全县8个乡镇检察室批建情况、运行情况、当前乡镇检察室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五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郭有明书记 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杨金龙副检察长全文传达了<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及乡镇政府内设站所相互监督配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陇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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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并对各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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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分为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两个部分。首先带领学员学习了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关于推进全省乡镇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批示。回顾了自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督涉农资金和项目落实、打击职务犯罪、推进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的有益经验、积极成效和各级政府对检察机关履职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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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按照条线划分,设置了5个专题讲座,内容涉及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及社区矫正、侦查监督及两法衔接、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职务犯罪预防、保密规则等。业务培训立足我院检察工作实际,从承办案件入手,侧重实务操作,是康县检察院近年来各项工作有益经验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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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重点突出实务操作与技能训练,从线索摸排,证据固定,到职务犯罪预防,社区矫正方案的制定,从“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技巧,“顺逆对查”、“科目聚焦”等实用查账技巧,到举报信件的受理、登记、拆封、管理全方面开展了培训,内容高度浓缩、即学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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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作为本次培训讲师之一的李彦鸿科长说:“这次讲座,我和其他4位讲师都是用心准备的,可以说把多年来‘压箱底’的东西都拿出来了,在授课生动性和趣味性方面也花了不少心思,同志们愿意学,我们也愿意传、帮、带”。学员们在谈到培训的收获时,大家一脸兴奋,尤其是“账本会说话”(职务犯罪侦查),“人民的名义”(公益诉讼),“被告的逆袭”(民事检察),“管住嘴、迈开腿”(保密与初查)等内容更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原先以为乡镇检察室的工作就是坐在办公室里搞些举报登记、来访接待啥的,现在看来远比这些丰富而有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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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共穿插涉农职务犯罪案例9个、公益诉讼案例3个、监督履职检察建议5份、监督立案(撤案)法律文书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落实专项资金排摸表3张、专题讨论2次。教学气氛热烈,发言此起彼伏、提问具体精要、讲解耐心细致,充分调动了学员们的学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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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过程中,还与学员们签订了《保密责任书》,并依托乡镇检察室对全县第二批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康县院 马英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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