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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元到康县对因案致贫户开展帮扶救助

时间:2021-12-22 10:31: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219日,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元到康县长坝镇范寺村走访因案致贫户,开展释法说理及帮扶救助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康、民政局局长王维成及长坝镇相关领导同志陪同。


王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生活极其困难,王某某被羁押后精神残疾的岳父及其儿女均由其妹妹照顾抚养,孩子的姑父本身身患腰椎等疾病,再加上现需要照顾两家三个老人、四个孩子,紧靠微薄的经济收入难以支撑9口之家,生活一度陷入困境,面临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

为彰显司法温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结合当前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探索对被害人司法救助向被羁押被告人未成年子女帮扶救助延伸工作,积极行动。周元一行主动联系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和镇政府将被救助对象纳入困境儿童予以长期救助,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救助,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在对被告人家属进行救助的同时,周元一行对其两个子女予以关护关爱,重点了解了被救助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情况,针对家庭重大变故带给孩子的抑郁、焦虑、恐惧等状态,联系了专业人员对孩子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疏导缓解负面情绪,考虑到两个子女的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关爱事宜,尤其是正值青春期孩子,防止这个两个孩子变成“问题孩子”,从法律人情、社会等多角度对被帮扶对象及家属进行了法治宣传,使他们知道如何在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阴霾,阳光面对生活。

袁东强调,要教育引导孩子早日消除心理阴影,积极面对生活,感恩党和政府、感恩社会、感恩亲人,好好学习本领,养成良好习惯,要时常警示自己不能做错事、做坏事,做一个有担当、有爱心、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求亲属和镇村干部要密切关注两个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和学校沟通,切实肩负监护人责任,管好用好救助资金,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进行反馈;要进一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杜绝学校欺凌现象,帮助孩子树立自信、阳光的心态,真正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在心理上呵护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温暖,逐渐走出遮蔽内心的阴影,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茁壮成长。

被救助家属表示感谢周元检察长、袁东书记一行的亲力亲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给孩子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让孩子完成学业,积极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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