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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检察院派驻阳坝镇检察室挂牌成立

时间:2016-12-13 15:37:16 来源: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12月6日,康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阳坝镇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政治部主任马红斌、预防处处长姚永宁、康县县委书记李廷俊、县长文元旦、县委副书记邱晓旭、县纪委书记蒙艳琴、常务副县长易红斌、副县长刘晶、公法司负责人,阳坝镇、两河镇、铜钱乡党委书记、乡镇长,阳坝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5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在揭牌仪式上,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和康县委书记李廷俊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康县委副书记、县长文元旦对魏刚检察长莅临康县调研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致答谢词。揭牌仪式全程由康县委副书记邱晓旭主持。

市检察院检察长魏刚讲话指出: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是构建为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县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努力创新为民服务的新开端。他在讲话中还要求我院:一是结合康县特点,紧紧围绕全县富民兴农工作大局,立足基层,立足实际,坚持走群众路线;二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三是注重地方大局工作,积极争取驻地党委和政府的理解支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在服务意识上加快转变,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推动派驻检察室创优发展;五是以挂牌为动力,积极探索和拓宽检察室职能,为康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把检察室工作打造成政法工作的新亮点,新品牌。

县委书记李廷俊讲话指出,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阳坝镇检察室的成立,顺应了康县发展新需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践行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是检力下沉,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创新管理的积极实践。驻阳坝镇检察室在镇党委、政府及各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在县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够充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县长文元旦讲话指出,县检察院派驻阳坝镇检察室成立,充分体现了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县委、政府对检察工作在经费保障、机构设置、人才充实、办公办案用房建设等方面的全力支持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延伸法律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重要实践。

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映溢讲话指出,康县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县各单位、各乡镇的鼎力相助,离不开社会各界朋友们的真诚关怀和全体检察干警的辛勤努力。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是拓宽检察机关服务民生渠道,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广大基层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今后将继续围绕服务民生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质的服务水平,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前进。

会后,各位领导,应邀嘉宾在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驻阳坝镇检察室主任史朝斌等人陪同下,参观了检察室及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对检察室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图文/刘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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