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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检察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时间:2021-12-22 10:49: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213日,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继康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王继康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第二章内容“人间正道开新篇—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点学习了“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是别的主义”章节内容。

会议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是别的什么主义”。会后全体干警要认真研读党史基本著作、全面了解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历史性贡献,深刻领会体悟,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不断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史教育的重要意义,真正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把集中学习讨论与自主学习结合起来,全面学、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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