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云鹏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榆中县山洪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省委书记胡昌升对全省防汛减灾工作的批示要求。传达学习了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市、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等各项工作,守护山水自然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追究违法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二要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树牢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在防汛抢险等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响应,闻汛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三要扎实推进维稳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受理群众信访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加强对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根源,通过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