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充元一行督导调研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康县院围绕省、市院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工作重点落实情况 、“食药安全益路行”系列专项、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督导组一行对康县院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结合今年省、市院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工作重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大局,把生态检察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护航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二是要立足县域实际,统筹开展监督工作。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工作量大面宽,要立足康县绿色环境美、南北差别大、农林产业丰富、环资案件频发的实际,围绕重点领域突出办理一批能突显地域特色的检察监督案件。三是要秉持案件质效,全力提升综合素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为引领,全过程落实“三个善于”,全过程提升履职能力和案件质量,全过程培育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例,依托“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效能,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四是要遵循条线特点,强化协同履职。将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特点充分运用到履职办案中,深化与公安、环保、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日常性沟通协作,提升西汉水、嘉陵江流域跨区域协作水平,依托办案质效助推双赢多赢共赢共同目标。
本次督导调研中,两级院公益诉讼条线还围绕当前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法律适用、困难与问题、办案心得与经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一起参加了生态检察增值放流活动。下一步,我院将以本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稳步推进康县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