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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检察丨创建“倚检眺春江”检察文化 助推“五美”康县建设

时间:2024-05-14 13:09: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康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市生态检察工作为主线,围绕“五美康县”发展大局,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探索形成了康县“倚检眺春江”公益检察文化品牌,走出了康县检察生态保护特色公益之路。

品牌内涵及特色

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理念,在全县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工作方面履职尽责,锤炼出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力量,形成了“倚检眺春江”检察文化品牌,其寓意是倚靠检察人的守护,在巍巍高山上得以远眺一江春水。

品牌创建亮点思路

近年来,康县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理念,认真履行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以生态检察建议为抓手,持续“守护”康县绿水山川。聚焦珍稀野生动物和重点植物保护,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依法追偿生态修复费用37万余元。对环境管理怠于作为问题,用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2件。

康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号召,紧盯区域生态保护重点部位,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并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能动履职,以司法办案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围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等专项监督行动,扎实开展生态破坏常发问题监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9处6.5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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