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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两名未成年人心理咨询老师

时间:2024-03-21 10:28: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我院为了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全面保护,进一步做好心理辅导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时回归社会,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聘任了两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老师承担未成年人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并举行了聘任仪式。仪式由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张琛主持,未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


聘任仪式上向两名心理咨询老师颁发了聘书,并和心理咨询老师进行了座谈,主办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近年来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办理未检案件工作要求,就当前如何开展好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等与被聘任的二位心理学老师进行了沟通交流。

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为依托,不断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教育,以解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从而更好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成长。我院将进一步在家庭教育、心理干预、法治宣讲等方面开展多元协作,探索建立未成年犯罪案件当事人心理干预长效机制,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文/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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