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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检察院获得省级命名和市院考核一等次奖

时间:2024-03-05 14:30: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动“主动创稳”行动走实走深,按照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统筹协调各部门,构建了认罪认罚+检察听证+行刑衔接+定期回访的工作模式,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轻罪不起诉案件办理路径,为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了康县检察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2023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院和县委决策部署,锚定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更优检察业绩彰显主题教育成效,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基层检察院绩效考评“一等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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