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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时间:2023-03-15 10:45:5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春回大地万物苏,又是植树好时节。3月15日,在第45个植树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康县人民检察院10余名党员干部及志愿者干警在曾康检察长的带领下,来到长坝镇吴家坝村责任片区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担当作为,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在植树现场,干警们两三人一组,热情高涨地投入植树环节。他们有的挖坑填土,有的提水浇树。在大家明确的分工,相互的配合中,一排排小树在春日里迎风挺立。

此次植树添绿活动,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诠释;更是提升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锤炼检察干警的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的最好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服务更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增添“保护色”,为守好美丽康县,天然氧吧贡献更多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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