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及国庆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全面消除危害监管场所的安全隐患。2021年9月29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会同康县看守所、康县武警中队共同深入监管场所联合开展了国庆节前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

检查中,检查组详细检查了监区各号监室、床铺、放风场所等处是否存有安全隐患,监区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是否通畅,对在押人员思想动态、生活进行了全面了解。同时,重点检查了值班制度执行情况,查看值班室、提讯室、会见室、生活场所等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监管场所的通讯、照明、监控、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了调试检查。
检查结束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国庆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看守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及节日期间的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不走过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在国庆期间注重掌握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等方面的状况,逐一进行谈话,及时疏导情绪。三是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隐患排查,防止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疫情防控期间及国庆期间防止和杜绝违禁品带入监室、违规安排会见在押人员等现象,坚决防止看守所内跑风漏气、串通案情等问题发生。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为迎接祖国72周年华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