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带领办案组对一起特大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被告人施某某、王某某等三人,恶意串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虚假诉讼,骗取他人企业股权,抵偿个人债权债务5000余万元。

该案涉及我县营商环境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副检察长王金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长刘映溢多次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就线索梳理、侦查思路、证据固定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有效引导案件侦查工作。
为圆满完成本次出庭公诉工作,公诉人事先做了扎实充分的庭审准备工作。面对七十余册侦查卷宗和长达四年的时间跨度,大到繁杂的犯罪事实梳理、反复的言词证据比对、可能的辩论焦点及辩驳意见,小到每人每事的讯问提纲、举证摘要、PDF制作、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等都一一做了整理标注,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
由于准备充分、思路明确,公诉人在持续十几个小时的庭审中,讯问直击要害、举证有条不紊、辩论法理兼备、说理言简意赅,既提高了指控效率,又保证了庭审质量,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旁听群众。目前,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