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康县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第二阶段社会评价问卷调查活动,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琛主持,全院在家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首先传达了陇转改办发电〔2018〕12号关于组织干部群众参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社会评价问卷调查的通知,详细讲解了陇南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问卷调查操作流程,向两代表一委员送达了参与网络评议的邀请函并制作了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社会评价问卷调查人员花名册。

此次网评通过不记名方式,有“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满意度,让大家可以真真实实的进行评议。

会后,全体干警通过登录,对第二阶段社会评价问卷调查活动进行了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