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市委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组市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王宇、公诉处副处长赵学玭、未检办主任曾康一行,深入康县人民检察院督导调研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蒲治银、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映溢陪同督导调研。

督查一行来到一楼大厅实地查看加强司法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等台账及宣传资料,随后在县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院领导及各有关工作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汇报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其他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了补充汇报。

市检察院专委王宇在听取了汇报后,对康县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相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要细化工作措施,对照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工作,总结经验,打造亮点,确保专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衔接沟通,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要发挥联系协调制度作用,注重与法院、公安、行政执法机关联系沟通,互通信息。要积极走访企业,排摸涉及产权司法保护的案件线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及时上报信息。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工作成效,扩大专项行动工作影响力。同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案件办理,定期对办理的涉产权涉企案件进行跟踪梳理,及时上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