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7月31日,康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琛带头领学了书中第一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为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分三十个专题,全面、系统、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康县院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面,计划安排“一周一讲、周周有讲”,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目标,每次认真学习,并在学习结束后开展讨论活动和座谈使得学习更深入、效果更明显、理解更透彻。

总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领导人民推进“四个伟大”的历史进程,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独特的思想魅力、巨大的实践伟力,得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成为指引为人民谋幸福、为人民谋复兴的思想之旗,成为凝聚中国人民廖力同心、奋勇前进的精神之魂。
